“无票免征”试点,它来了!跨境卖家的福音

经历了今年10月的平台首次推送涉税信息,不少跨境卖家纷纷苦恼:
“不知道怎么开展业务了”
“马上要年底备货了,却不敢贸然出货,不知道怎样申报才算合规”
“像个无头苍蝇,到底该报哪个监管代码?”
不过最近,跨境电商迎来一轮政策消息利好!——“无票免征”
据深圳业内某跨境电商知名人士透露,深圳市已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率先尝试9610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无票免征”试点,并开出了全国首张9610清单模式下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为推动跨境电商阳光化发展迈出关键一步。据悉,深圳9610试点跑通之后,很可能推广至9810等更多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目前深圳市有关部门正积极扩展增值税无票免税应用场景。
什么是“无票免征”?
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无法取得进项发票,也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具体说来,“无票免税”全称“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通常适用于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的企业。

“无票免征”试点的意义?
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告别税务合规误区
你以为的“无票免征”=国内采购货物出口自动免除国内采购环节增值税
实际的“无票免征”=企业办理增值税无票免征手续后才可能享受税收优惠
综试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合规基础
据参与过深圳跨境电商“无票免征”试点的某企业反馈,目前深圳“无票免征”试点不仅仅停留在出口企业的增值税问题,更关键的是为企业所得税的合规化“破题”。企业表示“我们期待早日向阳而生”。

深圳综试区内(全市范围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无票免征”试点指引,划重点:
①.卖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务登记;
②.出口货物通过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③.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出口免税登记业务)进行出口免税登记,并如实登记出口货物信息;
④.出口货物不属于国务院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至此,困扰广大中小跨境卖家的合规路径、税务成本、操作门槛等问题,今后可能就有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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